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含挥发性有机物(VOCs,如苯、甲苯、二甲苯)、漆雾颗粒及少量异味气体。这些污染物不仅危害人体健康,还可能引发光化学污染,因此必须进行有效治理。喷漆废气治理工程通常采用“预处理+主体处理+末端净化”的工艺流程,确保废气达标排放。
一、喷漆废气治理工程的工作原理:
1. 预处理阶段(漆雾去除)
喷漆废气中含有大量液态漆雾颗粒,若直接进入后续处理设备,易造成堵塞或降低处理效率。预处理方法包括:
水帘/水旋净化:废气通过水幕或旋流装置,漆雾被水吸附沉降,净化效率可达80%以上。
干式过滤:采用多层滤棉或活性炭纤维拦截漆雾,适用于小风量、低浓度废气。
2. 主体处理阶段(VOCs降解)
预处理后的废气主要含VOCs,需采用以下技术进行深度处理:
活性炭吸附:利用活性炭的高比表面积吸附有机废气,适用于低浓度、间歇性排放,需定期更换或再生炭材。
催化燃烧(CO):废气在催化剂(如铂、钯)作用下,于250~400℃低温燃烧,分解为CO₂和H₂O,净化效率>95%。
蓄热燃烧(RTO):高温(760℃以上)氧化分解VOCs,热回收率可达95%,适用于高浓度、大风量废气。
生物法:利用微生物降解有机污染物,适用于低浓度、易生物降解的VOCs,运行成本低但占地较大。
3. 末端净化(深度处理)
为确保排放达标,可增设:
UV光氧催化:紫外光激发TiO₂催化剂,分解残留VOCs和异味分子。
洗涤塔:碱性或酸性溶液吸收废气中的残留污染物,如SO₂、NH₃等。
4. 排放监测
治理后的废气需经在线监测系统确保VOCs浓度符合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 37822-2019)要求。
二、喷漆废气治理工程案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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